强迫症(obsession)的定义: 强迫症是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础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成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非常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为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
强迫症的本质:强迫症,是当患者把一些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当做不正常的东西而极力摆脱并产生强烈的痛苦的心理冲突。并进入恶性循环。简单的说:强迫症=正常的心理现象+摆脱。强迫症的治愈=放弃“摆脱”=接纳正常的心理现象=为所当为。
强迫症症状: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 (1)强迫观念: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引起紧张不安和痛苦,又无法摆脱。 (2)强迫情绪: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3)强迫意向: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 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紧张、担心和痛苦。 (4)强迫动作: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