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疗法是一组通过改变思维或信念和行为的方法来改变不良认知,达到消除不良情绪和行为的短程心理治疗方法。具有代表性的有埃利斯的合理情绪行为疗法(REBT),贝克和雷米的认知疗法(CT)和梅肯鲍姆的认知行为矫正技术等。
由于文化、知识水平及周围环境背景的差异,人们对问题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和认知。所谓认知一般是指认识活动或认识过程,包括信念和信念体系、思维和想象。具体来说,“认知” 是指一个人对一件事或某对象的认知和看法,对自己的看法,对人的想法,对环境的认积和对事的见解等等。例如:同样的一所医院,小孩可能依自己的认识和经验,把它看成是一个“可怕的场所”,不小心就会被打针;一般人会看成是“救死扶伤”之地、可帮其“减轻痛苦”;而有些老年人则可能把医院看成是“进入坟墓之门”。所以,关键不在“医院”客观上是什么,而是被不同的人认知或看成是什么不同的认知就会滋生不同的情绪,从而影响人的行为反应。因此,“认知疗法”强调,一个人的非适应性或非功能性心理与行为,常常是受不正确的认知而不是适应不良的行为。正如认知疗法的主要代表人物贝克(A·T·Beck)所说:“适应不良的行为与情绪,都源于适应不良的认知,因此,行为矫正疗法不如认知疗法。”例如,一个人一直“认为”自己表现得不够好,连自己的父母也不喜欢他,因此,做什么事都没有信心,很自卑,心情也很不好。认知疗法的策略,便在于帮助他重新构建认知结构,重新评价自己,重建对自己的信心,更改认为自己“不好”的认知。认知理论认为人的情绪来自人对所遭遇的事情的信念、评价、解释或哲学观点,而非来自事情本身。情绪和行为受制于认知,认知是人心理活动的决定因素,认知疗法就是通过改变人的认知过程和由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观念来纠正本人的适应不良的情绪或行为。治疗的目标不仅仅是针对行为、情绪这些外在表现,而且分析病人的思维活动和应付现实的策略,找出错误的认知加以纠正。
认知理论认为,认知过程决定着行为的产生,同时行为的改变也可以引起认知的改变。认知和行为的这种相互作用关系在求助者身上常常表现为一种恶性循环,即错误的认知观念导致不适应的情绪和行为,而这些情绪和行为也反过来影响认知过程,给原有的认知观念提供证据,使之更为巩固和隐藏,使求助者的问题进一步严重起来。因此,在认知治疗中,咨询师常常通过行为矫正技术来改变求助者不合理的认知观念。只是这种技术不是仅仅针对行为本身,而是时刻把它同求助者的认知过程联系起来,并努力在两者之间建立起一种良性循环的过程。